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幾天後

天成再去天俊家

探聽志豪的家庭狀況

還偷偷去看吳家大約3公頃的農場

非常滿意

就約了志豪來天俊家

 

『你那天看了我女兒喜歡?』

『阿伯,我第一眼看到你女兒就很喜歡她

   可以說是一見鍾情啦』
    志豪有些靦腆地說著

『如果我把女兒許配給你,你願意來入贅?』

『沒有問題啊!我上面還有兩個哥哥都結婚生子了

   家裡不差我一個人』

 

『如果你願意來入贅,我把碾米廠交給你們』

『阿伯,不要說財產的事啦』

 

李爸爸愈說愈興奮當下拿起紙和筆寫下:

本人李天成有條件同意

在吳志豪與 李珠 君結婚後將本人名下碾米廠交給兩人保管

條件是兩人結婚後第一個男孩姓李

恐口無憑特立此書

李天成

中華民國七十一年十二月五日

 

 

然後用信封裝起來拿給志豪

志豪一時不知所措

雖然婚姻大事可以自己決定

雖然自己很喜歡那個心儀的女孩

但是這突如其來的安排

反而覺得像是一場買賣的婚姻

心裡很矛盾很猶豫很惶恐

自己又如何向母親和大哥開口?

 

 

在李天成先離開後

吳志豪跟李天俊談論這件事

天俊想到自己的姪女可以與地方富豪又是客戶結為親家

當然樂見其成

『我來當媒人吧』

   我去跟令堂及吳老闆提這門親事』


聽李天俊這麼說

志豪比較安心了

開始幻想著美如仙女的珠君成為自己妻子的美夢。
......
待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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